各院系、各科室暨各班级:
接学校通知,为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校园的安全稳定,根据学校安排,现将2021 年寒假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及开学时间
学生:2020 年12 月26 日(星期六)—2021 年2 月26 日(星期五)放假,2 月27 日—28 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报到注册,3 月1 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教职工:2020 年12 月28 日(星期一)—2021 年2 月25 日(星期四)放假,2 月26 日(星期五)正常上班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学生放假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在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,根据工作实际,合理安排轮休。承担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、山西省书法联考、教师资格证面试等专项工作的部门和教职工,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,完成好考试期间的相关
工作。
2.寒假期间,中层干部严格执行党委办公室于2017 年12月份下发的《太原师范学院中层干部外出请销假规定(试行)》,履行请销假手续。教职工如需外出需向本单位、本部门负责人报批。
3.寒假期间,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工作要求,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责任,做好学校封闭管理、留校学生出入管理、假期及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。
4.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加强健康教育,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,少流动、少聚集。外出或到人员密集场所时,要科学佩戴口罩。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如确有需要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返回后按要求落实有关防控措施。
5.寒假期间,学校安排总值班;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做好专项值班安排,并将值班表报送院长办公室201 室;其他各单位、各部门将应急联系方式报送院长办公室(邮箱tysyyb@tynu.edu.cn)。如有应急事件,各单位、各部门相关人员务必于接通知后,一小时内到达新校区。
6.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,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;要加强安全措施,做好卫生防疫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意外事故等工作;要保证通讯畅通,如遇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文明、平安的假期。
学院总值班地点:教工高层公寓907 室
总值班电话:2886998
保卫处新校区值班电话:2886110
后勤管理处新校区值班电话:2886993